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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资源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党员先锋岗和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1-08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广泛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决定设立资源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党员先锋岗和资源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志愿服务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队伍设置

1.实验室安全学生党员先锋岗:每个实验室必须推荐或选聘1名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担任安全岗负责人。

2.实验室安全学生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2人、队员若干。

二、工作职责

(一)实验室安全学生党员先锋岗职责

1.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在安全实践中体现党员先进性;

2.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所在实验室成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3.监督本实验室成员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定期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时发现、上报并协助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风险;

5.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收集和反映师生在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6.完成学院安排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实验室安全学生志愿服务队职责

1.自觉学习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带动周围同学养成良好的实验操作习惯,切实提高实验室成员的风险辨识与安全防护能力;

2.联络党员先锋岗人员,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制度执行、安全措施配备、人员变动、隐患整改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学院;

3.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做好检查记录,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4.围绕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与共性需求开展调研,总结、提炼并推广安全管理中的有效做法与典型经验;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实验室安全协同管理工作。

三、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优良:理想信念坚定,为人正直、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甘于奉献,具备良好群众基础,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及违纪记录;

2.综合能力扎实: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3.创新意识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组织能力,善于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类别条件

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队成员原则上均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鼓励各学科方向同学积极参与。

(三)聘任时限

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队成员聘期一般为一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者,在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中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四、选聘程序

1.党员先锋岗:由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选拔推荐,确定人选后填写附件1。志愿服务队: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填写附件2。所有同学请将相应的附件于1月14日18:00前将发送至邮箱:zihuan3024@163.com,同时加入QQ群:630652885。

2.学院审核。学院将根据推荐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选聘结果后予以公示。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合适人选,并全力支持先锋岗与志愿服务队开展工作。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共建安全、稳定、和谐的实验教学科研环境。


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1月8日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党员先锋岗成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2-资源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志愿服务队申请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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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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