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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二、考核组织实施

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院属各单位负责人、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初步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工作。

组  长:田霄鸿   贾汉忠

副组长:任武刚   李  志   王铁成  

成  员:张青峰   杨学云   李荣华  张建国   李  平  

张  红   和文祥   何晓玲  代允超   赵倩茹  

李  刚   赵  杰   杨  萍

2.成立院属各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成立由负责人、支部成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土壤肥料研究所不少于3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的量化考核及述职评议。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分类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行分类考核,按照教师、管理(含辅导员)、实验技术及工勤人员等进行分类考核。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2.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考核教职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考核为重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的规定,由学院党委统一组织进行;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

(2)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学院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德:主要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个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影响及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

廉:主要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参考管理岗位考核要求进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5个方面。考核结果由学院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核。

(4)工勤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结合承担的实际工作任务,参考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档次及比例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应参加考核人数的 20%。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各个档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成果;学风端正、遵守学术诚信、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作风、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提交材料

12月15日前,教 职 工 登 陆 人 事 管 理 系 统(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 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 模块相关信息填报)。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学院党委具体安排进行。

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及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电话:87082755)核对后修改。

2.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评议考核等次

(1)12月18日前,各系(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教职工述职汇报年度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教职工评议以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仅适用于教师岗位),提出部门考核档次建议。

(2)12月19日前,各系(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将签署初步考核意见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含电子版)随同考核情况小结(内容包括所在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考核档次人员名单等),送交学院322办公室。

3.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教职工考核结果

12月20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会议,根据各单位量化考核和述职评议的初步考核结果,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学院考核档次建议。

4.学院党委审议考核结果并公示

12月20日前,学院党委审议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5.报送考核材料及学校审核

12月27日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报送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审核,其他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6.组织谈话

根据学校审核结果,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档次的教职工进行组织谈话。

六、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学院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学院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学院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学院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 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学院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学院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 非事业编制C岗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留存学院备查。非事业编制C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主要考核出勤情况、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效果等情况,由具体用工部门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学院审定,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5.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

7.学院将结合教职工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任务当前完成情况,加强过程性评价,对聘期任务完成进度不理想的教职工予以提醒谈话,并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励督促该部分教职工更好履职尽责。


附件: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院属各单位考核优秀档次推荐指标分配表

                                 

                                 

                                  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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