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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及 返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01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期间和返校后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五一”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及返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教职工外出审批工作

1.教职工每天上午11:00前继续完成“健康打卡”。

2.所有教职工无特殊情况,5月11日前不得离开杨凌。

3.教职工确因公务、特殊情况外出的,需书面请假先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闫德忠审批,审批签字盖章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李平,离开和返回杨凌的当天以及打卡地点均需通过QQ告知李平,以向学校报备。

4.出省的请假一般不予批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杨凌回杨凌后一律“居家隔离14天”。自驾或包车省内出差并当天返回者,原则上不隔离,但14天内不得与学生有接触,不参加5人以上会议等。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安排帮扶人及负责院领导,同时向学校报备。

5.职工家中有外来人员入住的,仍需提前申报备案,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的,执行全家居家隔离14天。中高风险区来客,一律要求提前三天上报学院、由学校审批备案,统一安排集中隔离。

6.请假需提前,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造成学院每天的健康日报告、零报告与健康打卡自动生成的数据不一致,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并按缺勤处理。

二、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1.研究生导师、本科生指导教师应在第一时间与返校学生见面(见面地点应选择空旷场地),给每位学生制定学习、科研任务清单(指导老师留存、备查),保证“五一”期间学生有序、饱满的开展学习、科研工作。

2.研究生导师必须严格审批研究生因科研任务外出申请审批单(仅限杨凌区内)和行动轨迹表,并亲笔签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

3.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建立“日联系”制度,每天至少联系学生1次,详细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心理等情况,特别要掌握校外住宿研究生和跨校区(含杨凌区内外出)完成科研任务学生的活动轨迹,做到既关注学业又关心生活与健康。

4.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学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体温监测管理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楼封闭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返校学生教育管理。对集中留观学生要指定专人“一对一”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相关情况。

5.辅导员要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及“疫情”经历,按照所学专业,每天安排一主题,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生命与感恩教育,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三、全面做好实验室管理

1.本科教学实验中心、资源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各科研实验室根据返校师生的需求及时开放。

2.各实验室在首次使用前须进行卫生清洁和水、电、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实验室消杀工作由各实验室根据实验频次、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参照《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毒作业指导》执行。

3.进入实验室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穿实验服,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各实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各实验室须认真做好出入人员身体问询和登记工作,准确记录进出实验室时间。

4.各实验室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本科生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危险物品,确保实验安全。

5.实验过程中如有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不可带病进行实验。若出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向实验室和单位负责人报告,配合校医院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导师、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各实验中心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五一”期间返校学生教育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者将严肃追责。

2.“五一”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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