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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3级环工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18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和校发《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4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闫德忠 田霄鸿

副组长:王铁成  田长河

 员:李 贾汉忠 任武刚 李荣华 欧阳卓智

夏天骄 吉普辉 屈广周 杨岩荣

樊蓓蕾 吴怡洁 环工类2301班班长和2302班班长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明确专业设置、分流方式、分流依据、公示方式和申诉受理渠道等内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学院积极合理调配相结合原则。

2.坚持充分尊重学生修读意愿原则。

3.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原则。

三、分流对象及专业指标

1.分流对象:我院按照大类招生、培养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专业指标:根据环工类学生专业分流摸底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等,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各专业分流指标如下表:

    大类   分流专业 接收分流学生班数      备注
环境科学与工 程类   环境科学       1个班 每班最多30人
  环境工程       1个班 每班最多30人


四、分流办法

学生申报。学生根据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个人兴趣爱好,在“本科教务系统-学籍中心-大类专业分流”应用中在线填报两个专业分流志愿。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在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允许条件下,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分流专业最大接收人数时,按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

结果公示。学院拟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3月19日前,成立工作组并制定实施细则。根据专业分流工作通知要求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设置。

3月20日至22日,引导学生申报分流志愿。组织专业教师为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3月23日至27日,拟定学生分流专业。根据学院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生申报分流志愿等情况,开展审核及分流,拟定学生专业。

3月284月3日,结果公示与公布。对拟定专业分流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做好公示期内的异议处理。

4月8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专业分流名单。

六、相关说明

1.环工类学生只能在环工类类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学院将通过教师专业宣讲、高年级学生宣讲和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点,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专业。

2.环工类分专业后学生,可按照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

3. 学院需控制专业班级规模,原则上分流后专业人数不少于15人,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

4.学生在使用新版教务系统在线填报分流志愿时,信息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解决(联系方式:87091823)。

联系人:樊蓓蕾 杨岩荣  电话:87080057  87080056

                                 

2023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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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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