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转: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及时了解“学困生”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学生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本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范围
   1.一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及以上者;
  3.一学期无故旷考1门及以上课程者;
  4.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
  5.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6.留级学生;
  7.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者(上学期);
  8.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二、工作内容
  1.各学院(系)对学生学业情况及时统计清理,针对学生学业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11〕435号),对存在不同程度学业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等级的书面学业预警。
  2.根据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约谈、思想教育等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3.根据预警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措施,指定帮扶人与学业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的帮学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领导参加的学院(系)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每学期学业预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2.各学院(系)要做好《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家长反馈材料、谈话记录等预警帮扶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3.学校每学期结合期中教学检查等开展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院系教学状态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4.请各院系于2015年4月16日前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
             
                               教务处 学生处
                               2015年4月8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