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天禹,男, 2017级硕士研究生,因休学期满后未办理复学手续。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经2019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曾天禹退学处理(校研发〔2019〕376号)。
学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等方式通知学生,但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决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研发[2017]285号)第三十二条第六款规定(难于联系或无法送达的,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30日后视同送达),现决定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北京时间 2020年1月3日起至2月2日止,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接受退学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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