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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夏季及秋季学期教学实习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2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0 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 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疫

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疫情 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院系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疫情期间

教学实习管理工作小组,科学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习教学 的影响,结合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和疫情防控实际,按 照学校相关要求,全面排查,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担 负起教学实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本科生实习工作安全 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和考核,确保教学 质量。

二、实施原则

遵循“教学必需、联防联控、审核批准、保证安全”的 原则。

教学必需。各院系要严格审核外出实习是否在规定的人 才培养方案教学环节内。

联防联控。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学校 疫情防控体系,多方联控做好学生外出实习疫情防控工作。

审核批准。外出实习实行审批负责制,各院系需对实习 地点、实习单位和实习期间的防疫措施逐一审核,达到疫情

防控要求后方可批准开展实习。

保证安全。各院系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原则上不跨省, 优先选择校内场站(基地)及省内低风险地区开展实习,保 证安全为前提,不允许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

三、实施步骤

1.各院系应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整体教学安排,制 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可适时调整的实习方案,制定实习

期间的防疫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1)各院系要与实习基地进行充分细致沟通,食宿区 域均应具备日常消毒条件,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尽量避免与外

界人员的近距离接触,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2)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每门实习课程根据外出 实习时间、实习方式、实习地点、乘坐交通工具、食宿安排

等情况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定实习指导教师负 责人、疫情防控负责人。

2.所有外出杨凌的实习都必须填写《2020 年夏季、秋季 学期本科生外出实习审批表》(见附件),经院(系)审批同 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

四、防疫要求

1.各院系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各教学环节的任务 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须为实习师生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

计、口罩等防控物资,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和风险防控, 把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2.教学实习疫情防控负责人要持续加强对实习期间的 疫情监控,加强对学生日常健康管理,督促师生坚持每日健

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精准、无遗漏, 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的师生要第一时间报 告开课院系,并联系当地医疗机构诊治,并按照程序上报学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实习指导教师要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做好人文关怀和 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当地和企业疫情防控要

求,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督促学生加强自身防护。密切注意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实习、生活情况,对学生反馈 的实习单位疫情防控机制不健全等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院系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课程

教学实习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各项疫情 防控要求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做 到毫不松懈、慎终如始地做好教学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 作。

2.强化工作责任。各院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 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亲自协调、发挥表率,做到守土有

责、守土尽责。

3.落实“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引导和宣传 教育工作。广大师生要本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

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主动学习并掌握中 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 防护指南》等相关知识,积极参与、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在人员密集和封闭的地方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 勤洗手、公筷制以及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 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式 场所;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课程名称

实习形式

□集中 □分散

专业班级

学生人数

实习起止时间

实习地点

指导教师负责人

移动电话

疫情防控负责人

移动电话

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包括实习期间健康检测、乘车、就餐、住所、室内外活动、

应急隔离、公共卫生等):

学院(系)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备案:  

该课程外出教学实习已经完成备案。

受理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所有外出杨凌的实习和在杨凌的分散实习(指没有带队教师带队集中外出和返校

的实习)都必须填报;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系)保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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