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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 年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 号)和省师培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21〕1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21 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在职专任教学人员。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2.参加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三年有效期内(合格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3.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4.体检合格。

5.系统讲授 1 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工作安排

(一)体格体检

申请人持《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 纸正反打印)(附件 2)到校医院体检。体检地点:北校区医院。体检时间:4 月 25 日-30 日。其他注意事项:费用自理(159 元/人);体检实行预约

制,预约电话:87092372(每天 50 人左右,双休日不预约);体检表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基本信息栏目填写完整,体检当日需空腹,保持适当距离,全程佩戴口罩;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办公室。

(二)集中报名

请各单位于 5 月 6 日-8 日将以下材料交到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数字化楼 112 室):

1.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 ( 须与 体检表、 网报上传照片同底 版) 。

2.《2020-2021 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附件 3)纸质版。

3.《陕西省 2021 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 4)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jsfz@nwsuaf.edu.cn。

4.技能考试费用 120 元/人(现场通过支付宝直接缴入学校财务账户)。教学发展中心将考试费用对公转账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名单公示

教学发展中心初审后将报名登记表在学校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时用出生年月代替身份证号码)。

(四)技能考试

按照陕西省师资培训中心文件安排,我校计划于 5 月 22日组织实施,具体事项教学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五)认定网报

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于 6 月 8 日至 6 月 14 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用户手册件附件 5)。具体事项教学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六)材料审核

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将网报人员的体检表、2020-2021 学年度教学计划原件、校园网公示截屏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查。

(七)资格认定

省教育厅进行最终数据处理与编号后,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辅导员只能选择思想政治教育(申请任教学科、专业从附件 6、附件 7 中选择)。

3.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面宽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4.申请人《2020-2021 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由各单位统一到教务处、研究生院或学生处办理。

5.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实施,确保我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景瑜 郭萍

电 话:87080241 87080242

教学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1年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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