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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明静同学的处分决定

      发布日期:2019-05-08    浏览次数:

     

 

孙明静,女,学号:2018013813,葡萄酒学院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2018级葡酒186班学生。

孙明静在2019年4月21日进行的《高等数学(甲)II》课程考试过程中,被发现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构成考试作弊。

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17〕285号)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学生违纪处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孙明静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同时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

本人对此处理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不再受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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