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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关于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和严肃监考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考试与测验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师教学情况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教师正常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参加监考是每一位教师的工作职责,每位教师均应参加一定量的监考。近年来院的监考任务主要由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和离退休人员来辅助完成,监考力量严重不足,考风建设亟待加强。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提高监考工作质量,不断强化监考责任意识现对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和监考纪律作如下规定

、每位教师均有承担所授课程其它课程监考任务的义务。在兼顾科研和其它工作的基础上,鼓励40周岁以上教师积极参与监考任务,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学年监考场次不少于2次。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需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基础上承担监考任务。

 二、各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都应各司其职,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监考管理和监考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 各位监考老师需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监考规则》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在监考过程中有随意离开考场、看书看报、玩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四、监考任务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监考教师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履行监考职责,应事先到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办理调换监考教师的相关手续

本科生考试过程中,学校督导组将对各学院(系、部)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学院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05〕181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希望参与监考的各位老师尽职尽责,圆满高效地完成各自的监考工作。

资源环境学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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