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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22    浏览次数:

     

学生班

根据学校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为做好我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

(一)连续性资助项目

1.恒大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全日制2021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2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二)非连续性资助项目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21年协议)

评定对象为我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35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2.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全日制2019级、2020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女生,名额2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

3.曹磊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全日制2020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4.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2018-2020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

5.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2019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

6.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奖励名额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综合水平情况确定。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以上社会奖助学金各年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具体评选按照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二、考核工作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请各年级对2020-2021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16年协议)

年级须对2020-2021学年评定的8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二)华福证券奖学金

年级须对2020-2021学年评定的1名学生进行考核。

(三)恒大奖助学金

年级须对2020-2021学年评定的6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四)春雨奖学金

年级须对2020-2021学年评定的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五)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年级须对2020-2021学年评定的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各项连续资助的社会奖助学金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一)评定与考核材料

1.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1)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可参照附件中的范文类型,字数不少于2500字)(手写一式和电子版);

2)评定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手写一式两份);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手写一式);

4《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1)考核合格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手写一式两份);

(2)考核不合格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手写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手写一式两份);

(4)《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手写一式份)

5)《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3.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

(1)评定学生《木兰成长计划评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2)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手写一式份)

4)《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4.其他奖助学金项目提交以下材料:

(1)评定及考核合格递补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手写一式两份);

(2)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手写一式份)

4)《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二)成长反馈材料

2020-2021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学生名单见附件28

1.《社会类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2017级本科生不做手写材料要求,需提交电子材料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以学生姓名命名;

3.填写《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在线统计表


、时间安排

10月23日-26日,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申请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

10月27日-28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名单;

10月29日-31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的推荐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注意事项

1.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年级与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学业成绩单》统一自助打印。请各年级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3.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0057


附件:相关附件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10月22


编辑:薛曾辉     终审:田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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