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环境工程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流动站。
一流大学需要一流人才,研究型工科学院的发展需要拓展一流人才的输入渠道。根据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文件规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将继续开展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为一批热爱科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德才兼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构建继续深造和发展的平台,创造一个良好机遇。
我院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改革方案原则:自愿申请,综合评价;专家面试,择优录取。
一、申请资格
1、全国高校(985、211及国家重点学科高校)环境及相关专业201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
3、大学期间学业及综合评价优秀(前三年总评专业成绩排名前20%,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志愿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深造。
二、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盖章成绩大表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于2014年6月22日(以邮戳为准)前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环境学院教务办陶老师收。
2.申请者须同时在交大研招网(网上报名)上填写申请材料和信息。
(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
以上两个步骤完成后,视为提交申请成功。
三、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申请者材料,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由专家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入围者将于2014年7月2日之前收到面试通知。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者,将被邀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暑期夏令营暨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的面试考核。夏令营拟定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2日期间举行,详情可见面试通知。参加夏令营面试考核者,须随身携带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我院将综合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面试考核情况,提供相应的招生优惠政策。可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7月底,在我院网站(http://sese.sjtu.edu.cn/)上公示。
五、优惠政策
我院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的优惠政策分设A、B两档标准:
1、A档
(1)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直升研究生资格后,根据本人志愿,可直接拟录取为硕生研究生;
(2)申请者未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直升研究生资格,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时,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公布的工学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优先拟录取。
2、B档
(1)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直升研究生资格后,根据本人志愿,可直接拟录取为硕士生研究生;
(2)申请者未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直升研究生资格,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时,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公布的工学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优先复试。
六、其它
1、我院2015年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改革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监察小组也全程参与督察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同时,我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21-54741065)。
2、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附楼B102室 陶老师
联系电话:021-54743292-602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资助选拔录取申请表.doc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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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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