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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辆智能门禁系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10-11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借鉴国内高等院校的做法,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辆,指进入教学区、办公区的所有机动车辆 (不含二轮摩托车);所称收费,指为维护校园动态、静态交通秩序,对机动车辆在校区内有序停放进行管理和服务并收取的车辆占位费用,不涉及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第二章  设置与使用

第三条  学校在南校区和北校区大门口安装机动车辆智能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实行一车一杆进出校园(交通高峰期除外),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实行车牌验证放行。

第四条  机动车辆智能门禁系统装置包括起落杆、摄像机、安全岛、信息存储及传输等设施。装置分校内车辆进出通道及校外车辆进出通道(校内车辆亦可通行) 

第五条  本系统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进行适时管理,在读取车牌信息的同时,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自动拍照,实现同步记录、存储、传输车辆牌照、进出校门位置和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  智能门禁系统执行全天24小时工作状态。

第三章  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

第七条  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和有关车辆停放收费规定,自觉接受门卫管理,按学校指定出入口进出,并自觉交纳费用。

第八条  小型车辆各大门均可通行;基建车辆及各类大型货车必须从南校区北大门和北校区北大门通行。

第九条  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按照交通规则及交通标志牌和标线的规定行驶,禁止鸣笛。

第十条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采用不固定车位的方式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或主干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因车速过快或操作不当导致门禁系统设备损坏的,应按原价赔付,并负责损坏设备的恢复。

第四章  机动车辆的分类及收费管理

第十二条  我校公务车辆,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车辆登记表》,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免费通行。

第十三条  本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在校学生的私家小轿车,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个人机动车辆登记表》,并持校园卡、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免费通行。

第十四条  与我校有长期业务协作往来的校外单位、个人、临聘人员及租房户个人所属车辆,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动车辆登记表(校外车辆)》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实行收费管理。

(1)小型车辆按240车.年收取。

(2)面包车按360车.年收取。

(3)大型车辆按360车.季度收取。

第十五条  临时进入校园的车辆,系统自动记录,实行计时收费。

(一)临时进校办事的车辆,从同一大门出入的,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且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时。每小时按2元收费,每天最高不超过16元。

(二)进校的特种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水电气抢险(修)车、邮政、银行押运车等)经门卫确认后,免费放行。

(三)来校进行学术研讨、会议交流的外来单位车辆,由承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填写《会议公务用车通行申请表》,凭加盖保卫处公章的通行卡,免费放行。

第十六条  所有收取的费用统一上缴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有关设施维护及人员补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动车辆登记表》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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