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资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资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9名(其中2014级6人,2015级7人,2016级6人),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45名(其中2014级15人,2015级15人,2016级15人),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基准名额为442名,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其中一等131人,二等311人,共计资助金额123.6万元。

  2.评选要求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同时, 2014级、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附后),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3-5张。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10名(其中2014级3人,2015级4人,2016级3人)。 2.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请对2016-2017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奖助学金申请资格。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香港思源奖助学金不再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2017-2018学年连续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各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表。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6-2017学年度1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6-2017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6-2017学年度4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和《学业成绩表》。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要求同时报送2017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名单见附表)。

  4.春雨奖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6-2017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九九助学金 学院将对2016-2017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业成绩表》。

  6.宁夏校友助学金学院将对2016-2017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

  7.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相关单位须对2016-2017学年度6名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中第四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8.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各单位须对2016-2017学年度2016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二)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9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26名,其中一等奖6名(2014级1人,2015级1人,2016级2人,2017级2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20名(2014级5人,2015级5人,2016级5人,2017级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各年级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评选名额为1名(拟定2014级),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名单汇总表》。 4.金正大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评选名额7名,其中一等奖学金3名(2014级1人,2015级1人,2016级1人),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4名(2014级1人,2015级2人,2016级1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正大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3〕9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5.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农科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拟定2015级水保专业),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名单汇总表》。

  6.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5名(2014级1人,2015级2人,2016级2人),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贫困证明、《名单汇总表》。

  7.九九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九九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名单汇总表》。

  8.榆林校友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名(拟定2015级),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9.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拟定2016级),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0.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2名(2014级1人,2015级1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1.中天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5级甘肃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2.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3.资环学院王同川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资源环境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每年奖励名额为10名(其中2014级3人,2015级4人,2016级3人)。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

  14.资环学院于宁楼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资源环境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4名(其中2014级1人,2015级1人,2016级2人)。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于宁楼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

  15.李唐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资源环境科学和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奖励名额4名(其中2014级2人,2015级1人,2016级1人)。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唐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5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9月30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10月9日-10月15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停止新生评选,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2017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2018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年级于9月27日前完成何康奖学金和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10月11日前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0月13日前完成其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四)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0057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3173689176@qq.com

  

  

  

  资源环境学院

  2017年9月25日

编辑:0     终审:0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