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教发〔2017〕296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院长是科研潜质考核的第一责任人,书记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其他院领导、各系主要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本科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学工秘书等。负责制订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吕家珑 闫德忠
副组长:王旭东 张青峰 田长河
成 员:李 志 王云峰 王进鑫 耿增超 梁东丽 刘梦云
李 平 王 红 杨岩荣 和红燕
二、遴选条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3、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课程学分成绩在专业年级前50%;
4、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5、有从事学术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学院教学办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推荐资格申请表
②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④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科研潜质的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实施细则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成绩评定,进行初步排序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公示。学院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教务处,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最终,教务处公布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研究生院统一上报至教育部的“全国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四、思想政治考核
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满分10分,考核得分6分及以上的学生方具备推免生遴选资格。计算方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得分=综合测评德育平均分×50%+(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平均得分/10)×50%。
五、科研潜质考核
科研潜质考核成绩由外语水平、创新能力和面试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外语水平考核
鼓励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及出国留学外语选拔考试,具体分值标准为:通过CET4级得60分,通过CET6级得80分,通过IELTS、TOEFL、GRE、GMAT得100分。
申请者外语等级评定分值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得分。
(二)创新能力考核
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对申请生发表学术论文、获批发明专利、学科竞赛(或学术)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情况及社会实践等的综合评价。若申请生的创新能力评定得分累计得分超过100分,则按照100分计算。
1、发表学术论文
截止到该年度9月10日,申请者在各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
发表刊物 |
分值标准 (第一作者) |
备注 |
SCI或SSCI收录论文 |
20 |
除第一作者外,SCI、SSCI、EI、CSSCI收录论文作者排名5分顺次递减;其余论文作者排名4分顺次递减;只加分前3名。 |
EI收录论文 |
15 |
|
CSSCI收录论文 |
12 |
|
中文核心期刊 |
10 |
|
其他公开出版期刊 |
5 |
注:(1)以上论文需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参加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2)中文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SCI、SSCI、EI、CSSC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网络检索证明)和文章首页。
2、获批发明专利
截止到该年度9月10日,申请者获得发明专利,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
专利类别 |
分值标准 (第一完成人) |
备注 |
发明专利 |
10 |
除第一完成人外,其余根据完成人排名3分顺次递减。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
软件著作权登记 |
10 |
3、学科竞赛获奖
截止到该年度9月10日,申请者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
项目级别 |
分值标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学科竞赛 |
30 |
20 |
10 |
省部级学科竞赛 |
20 |
10 |
5 |
校级学科竞赛 |
10 |
5 |
3 |
注:(1)若以团队形式获国家级及省部级奖励,则按照排名5分递减;(2)若以团队形式获校级奖励,则按照排名2分递减。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截止到该年度9月10日前,已按期结题的科创项目参与人按照申请项目级别获得相应分值:
项目级别 |
分值标准 |
|
项目主持人 |
项目组成员 |
|
国家级科创项目 |
15 |
7 |
省重点科创项目 |
12 |
6 |
校重点科创项目 |
10 |
5 |
校一般及院级科创项目 |
8 |
4 |
备注:按期未结题的项目,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经指导教师确认后,交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通过审核认定后方可获得相应分值。
科创项目结题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科创项目参与人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
科创项目验收结果 |
分值标准 |
优秀 |
10 |
良好 |
8 |
合格 |
5 |
注:(1)科创结题加分不再分主持人和参加人;(2)在前一个科创项目未结题期间,参与申请其它科创项目者,只认定前者。
5、社会实践能力评定
社会实践能力以学生组织或参与相关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队等级为标准。截止到本年度9月10日前,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队者,按照以下分值标准加分。
队伍等级 |
分值标准 |
|
队长 |
队员 |
|
校级重点扶持队伍 |
10 |
8 |
校级一般扶持队伍 |
8 |
6 |
普通队伍 |
6 |
4 |
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队并获奖者,按照以下分值标准加分。
服务队获奖结果 |
分值标准 |
国家级 |
10 |
省级 |
5 |
校级 |
3 |
注:(1)若以团队形式获校级奖励,则按照一二三等奖各2分递减;(2)若申请生多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成绩可累计。累计得分超过20分,则按照20分计算。
(三)面试考核
由学院组织相应专业的面试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语能力、科研设想及学术潜质、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六、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成绩由前三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潜质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5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 =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50% + 科研潜质(外语水平考核×20% + 创新能力考核×30% + 面试考核×50%)×50%
申请者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评定,在各专业范围内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推免资格;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如遇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面试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成绩进行排序。
七、其他
1、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资格,具体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办法(暂行)》(校研发〔2012〕277号)执行。
2、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的推荐,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及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304号)执行。
3、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推免生的推荐,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4〕305号)执行。
4、在学校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5、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6、各专业的推免指标按照本专业人数占比来确定。
7、本实施细则未注明的其他类型和项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研究确定。
8、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资源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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