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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10     浏览次数:

     

各学科、各招收研究生教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校研发〔2014〕87号)和校研发《关于2016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审批通过的《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标准》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标准

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及《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标准》(附件2)。

二、日程安排

(一)5月5日前,学院按照学校《办法》规定和要求,制定学院《审核标准》和工作安排及形成汇总表初稿(附件3)。

(二)5月16日前,学院公布汇总表初稿,导师进行核对并反馈问题,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5月17-20日,学院汇总修改导师反馈意见并复核汇总表。

(四)5月23-25日,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五)5月26日,学院上报导师资格年审《汇总表》。

三、有关问题说明

1.每一位申请者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保持稳定,且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原则上按照教师职称评定专业申请招生。如须调整招生专业,请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科点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审核签字。《汇总表》中已列人员,但2017年度无招生意愿的老师须提交情况说明。

2.跨学院(系、所)申请者,应在本人工作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共同审核通过后,由工作所在单位进行最终资格审核、公示和上报。

申请外单位招生专业的我院教师,由学院统一提供我院导师资格年审合格名单。

申请我院招生专业的外单位教师,按照外单位要求执行审核。

3.《汇总表》中统计的经费和成果为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提供。经费为2013.1.1-2016.3.17日之间到位经费(不包括2013-2015年推广经费)及2013.1.1-2016.12.31日之间科研成果。

4. 2016年3月17日-4月30日之间到位经费及2016年1-4月之间科研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发表SCI和EI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或DOI号,并附论文首页;其他类别论文提供论文原件及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汇总表》中2015年度未申请导师资格审核的老师,须提供完整信息;如有未列入人员,请补充在最后行,均以“姓名+申请类别(博导/学术型硕导/专硕)+专业”命名发送至我们,未列入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招生类别证明材料。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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