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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2013年6月20日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今后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1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事宜。为了做好201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3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定于11月下旬召开,各有关院(系、所、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1月14-15日提交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登录“研究生院-学位管理-表格下载”网页下载最新“关于提交2013年下半年学位授予相关材料详细说明及表格”。

     二、所有毕业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院(系、所、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系统”中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2。

  三、所有毕业研究生继续使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简称“档案记录卡”)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手续。

  四、各学院(系、所、部)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3日内,到研究生院集中办理“档案记录卡”、“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手续。

  五、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所、部)负责收集、整理后,及时提交学校档案馆。

  六、毕业研究生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后,其论文答辩公告将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七、请各学院(系、所、部)及时通知2013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于10月11日前在研究生院办理论文盲审材料提交手续,确保送审论文评阅结果按时返回。

联系人:王彩绒、杨永政

  电 话:87080153

  电子信箱:xwgl@nwsuaf.edu.cn

  附件:1.提交材料时间安排表

           2.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

提交材料时间安排表

 

时间

提交会议材料时间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1月份

14日上午

第1分委员会(农学)

第9分委员会(机电、信息)

第12分委员会(理学)

14日下午

第2分委员会(植保)

第4分委员会(动科)

第10分委员会(食品、葡萄酒)

第11分委员会(生命)

15日上午

第3分委员会(园艺)

第8分委员会(水建)

第13分委员会(经管)

第14分委员会(人文、思政、外语)

15日下午

第5分委员会(林学)

第6分委员会(动医)

第7分委员会(资环)

附件2 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

一、      应用流程

** 其中,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维护、答辩结果维护是必须要进行的管理环节,不通过将无法进入下一步的管理。

1.   提交答辩申请(学生)

在答辩申请的期限范围之内,满足答辩申请条件限制的学生就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信息包括答辩申请、发表论文情况、获得科研成果,以及学位论文信息。其中,发表论文情况和获得科研成果等信息在学生电子档案处填写维护。

注意:

l         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请正确选择申请学位类型;

l         提交答辩申请信息时可以上传学位论文,也可以不上传。上传的论文没有文件格式要求和大小限制;

l         在答辩申请时间范围之内,答辩资格审查结果为“未审核”的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对自己的答辩申请和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维护。

2.   审核答辩申请(导师)

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导师和管理员就可以查看、修改学生的答辩申请信息,还可以给出导师审核意见,作为答辩资格审查时的参考。

3.       答辩资格审查(院系管理员)

学生申请论文答辩之后,需要管理员(一般是院系管理员)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人工审查)。系统提供手动审查功能,审查时院系管理员可以查看学生的开题结果、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答辩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信息、答辩申请表、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出版著作信息和导师审核意见)和学生的成绩等信息,手动给出审查结果。

注意:

l         只有在答辩资格审查结果是“同意学位答辩”时才能进行“设置答辩助理”和“论文评阅维护”等工作。

院系管理员可以查看学生的开题结果、中期考核结果、答辩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信息、答辩申请表、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出版著作信息和导师审批意见)和学生的成绩信息,手动给出审查结果。

4.       设置答辩助理(院系管理员)

院系管理员可以设置答辩助理来组织论文评阅、录入论文评阅结果,但是设置答辩助理不一定是必须做的。如果设置了答辩助理,还需要设置答辩助理管理的时间范围,只有在管理时间范围内答辩助理才能拥有相应权限。

注意:

l         只有在答辩资格审查是“同意学位答辩”,才能进行“设置答辩助理”和“论文评阅维护”等工作。

l         指定的答辩助理必须是系统中的教师用户(教师号或教师姓名)。输入教师姓名时,若有重名教师会有弹出窗口列出重名信息,由管理员选择确定。

l         答辩助理除可以负责维护论文评阅结果外,还可以作为答辩秘书负责维护答辩公告和答辩结果。

5.       学生论文维护(院系管理员)。

院系管理员可以查看和导出本院系的学生论文维护工作,研究生院管理员则可以查看和导出全校学生提交论文。

**  维护工作包括可以查看学生论文信息,修改学生论文信息以及修改导师审核意见几个方面。

6.       论文评阅维护(院系管理员/答辩助理)。

对学生论文的评阅结果进行维护,可以只设置总的评阅结果,也可以录入所有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只有评阅通过的学生才可以进行论文答辩。

**  维护工作包括查阅、添加、删除、修改论文评阅意见。

7.       维护答辩公告和答辩结果(院系管理员/答辩助理)

此项工作可由院系管理员或者答辩助理来做。只有当“论文评阅结果”是“允许答辩”才可以进行“论文答辩公告维护”和“答辩结果维护”。

答辩进行前,由答辩助理或管理员负责设置并发布答辩公告(录入答辩的时间、地点、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系统提供单个和批量设置答辩公告的功能。发布后的答辩公告可以在系统首页显示,供教师和学生查看。

答辩结束之后,由答辩助理或管理员录入答辩结果,并给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信息。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信息统计,还可以导出答辩相关信息。

注意:

l        答辩结果中的“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如果选择“是”,在学位管理模块中,该学生本学期已经提交过学位申请的受理状态自动为正常受理。

8.       导出答辩信息(院系管理员)

在论文答辩模块下,通过点击导出答辩信息,导出申请学位各类研究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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