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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及广大学生: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16〕136号)及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考核办法、接收名额(附件1)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办法和接收名额提前公布,工作程序公开,转专业结果公示。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2015、2016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根据学生兴趣或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者;

     4.达到退学条件者;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6.教育部有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及招生时按特殊类型录取入学者(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非西藏生源定向就业、中外合作项目等);自主招生学生转专业限定在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5月2日至5月5日,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经学生所在学院(系)同意后, 5月9日前将《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交转入学院(系)教学办公室。

   (二)各学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于5月15日前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接收名额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等材料于5月17日前报教务处。

   (三)5月底前学校组织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办理注册、住宿等手续。

     四、学分认定

   (一)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相同的,由学院(系)直接认定其课程学分。

   (二)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经学院(系)认定后,可转入其课程学分。

   (三)无法认定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已修课程,其成绩和学分予以保留,并参与全学程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

     五、学籍管理

   (一)2016级学生转专业编入同一年级学习,如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必修课程相差较大的,应编入2017级学习;2015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编入2016级学习。

   (二)转入学院(系)负责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并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学生须遵照转入学院(系)要求补修相关课程。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好专业宣讲活动,让学生充分了解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前景,杜绝盲目转专业现象。

    (二)广大学生在申请转专业之前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需要补修的课程情况,并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的学业和职业规划,慎重做好专业选择。

    (三)学生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系)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各环节组织工作;凡出现违规现象,将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17年4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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